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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皖交财函〔2025〕183号
2025-06-23
索引号:002986280/202506-00059组配分类: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主题分类:财务、审计、国有资产、专项资金
名 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关键词:报废;固定资产文 号:皖交财函〔2025〕183号
信息来源:厅财务处发布日期:2025-06-23 15:16:27
成文日期:2025-06-23生效日期:2025-06-23
废止日期:暂无
索引号:002986280/202506-00059
组配分类: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主题分类:财务、审计、国有资产、专项资金
名 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6-23 15:16:27
关键词:报废;固定资产
信息来源:厅财务处
文 号:皖交财函〔2025〕183号
成文日期:2025-06-23
生效日期:2025-06-23
废止日期:暂无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

厅办公室:

《关于厅机关72项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情况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参考《<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厅本级报废处置2007年至 2018年取得的72项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80,126.19元,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鉴定,并经厅办公室集体研究同意。现同意厅本级报废处置上述资产。

二、请厅办公室分类处置上述资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内66件设备(账面原值239,716.19元)的报废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由省财政厅根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确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另外6件设备(账面原值40,410元)的报废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等方式公开处置。

三、请厅办公室依规做好资产报废工作,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会同厅财务处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和资产信息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处置项目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做好交易信息公开工作。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及按《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要求编制的一式三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原件报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23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

(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本级 报废 资产
资产占有单位安徽 省交通运输厅 本级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安徽 省交通运输厅
审批部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文件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厅本级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皖交财函〔 2025〕183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和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进一步 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等 有关规定,并参考《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
资产主要信息资产名称:设备类资产 所在地:合肥市 资产原值合计: 280126.19元
备注

备注:

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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